「疫苗通行證」擴展到院舍:3月14日起新入住院舍,一定要打針。社署宣佈:
新措施只適用於新入住者,不包括緊急或暫託住客,亦沒提及現有住客。社署已修改《安老院實務守則》:必須將接種新冠疫苗的資料記錄在住客的醫療記錄內,供牌照處督察查閱。
政府計劃在3月18日前,為所有院友接種第一劑疫苗。另外,政府1月27日公布,會在安老及殘疾院舍主動評估所有院友,是否適合接種:
院舍嚴重爆疫,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在3月4日的疫情記者會上,指出經諮詢聯合科學委員會主席後認為,院舍長者接種期有以下更新:
1. 唔打針 禁落床?
近日安老院業界跟政府開會:院友不打針,就禁家人探訪、參加群體活動,或到大廳活動,希望藉此推高接種率。
安老事務委員會委員、院舍營運者李輝日前接受《明報》訪問,表示院舍接種率停滯不前,拖低疫苗覆蓋率令通關無期,並不理想。她指,業界建議授權醫生最終決定院友應否打針,「等家人同意先打針,就拖慢了,社會不應該讓不打針的人拖慢」。
另外,她又建議,不打針的院友不可出大廳或參與小組活動,只可在自己房間範圍活動等。
雖然有關建議未獲接納,但李輝的言論一出,照顧者嘩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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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顧者Angel:
「坊間流傳很多針後死亡的故事令照顧者有陰影:如果我為媽媽決定打針,萬一有咩事,我係咪害死佢?
即使照顧者沒決定權,院舍及醫生應解釋其決定:白紙黑字列明,如何評估院友身體、評估結論、院友面對什麼風險、萬一有事如何應對。再進一步,院舍可錄影院友表達意願的過程,供照顧者參考。照顧者都是想安心。」
照顧者Angel說,參與小組活動對長者很重要,因為可以保持他們手腳及頭腦活動。禁止活動,老人家退化得更快。她希望業界的建議能行「分級制」,疫情嚴峻時,才不准沒打針院友到大廳活動。
有津助護養院社工則擔心,一旦禁止沒打針的院友活動,將會加重院舍人手負擔。明明自己可以走到大廳吃飯的院友,卻要額外安排職員送餐。再者,限制活動後,如長者只能卧床,吃飯、飲水時哽咽的風險大增,嚴重者會致死。
2. 醫生點決定?
院友拒絕接種疫苗,需有醫生簽署的「醫學豁免證明書」,這很視乎醫生對病人的評估,以及個人對疫苗的價值觀。
有院舍社工透露,院舍有兩位駐院醫生,兩人對疫苗的態度相反,所有要接種疫苗的工作就由相對支持的醫生負責,評估院友是否適合,也較為「鬆手」,不會太擔心接種後的後遺症。
而一般院舍,規模較小沒有駐院醫生,便通常會有兩類醫生 一「到訪醫生(visiting medical officer,VMO)」及醫管局「社區老人評估小組(CGAT)」派出的醫生,兩者對疫苗,可以有不同的考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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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MO醫生
一般是診所醫生,與院舍以特約形式合作。如果院長要求全院有較高的接種率,醫生會否選擇保留生意?
再者津助及私營院舍也可能有不同考慮:
津助院舍受政府資助,會否有需要推高接種率?參加了「買位」的私營院舍,會否因收支考慮,需要一定接種率?
這些都令照顧者十分擔心。
衞生署於2022年1月28日更新《新冠疫苗接種暫擬指引》,列明誰可接種、不宜接種,或延遲接種:
科興 | 復必泰 | |
不應接種該疫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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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種前應諮詢醫生意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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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院友的意願?
打針要視乎院友個人意願,並不盡然是照顧者和醫生說了算。
但對於已經無法表達意願的中晚期認知障礙症人士,原來法例上並不是由照顧者代為決定。認知障礙症人士若被評定為精神無行為能力人士,就會受制於精神健康條例,會由醫生決定醫療方案是否適合,包括接種疫苗。
認知障礙症患者是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(mentally incapacitated person,MIP)」,受制於《精神健康條例》。根據條例,如要為MIP提供治療,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可要求其監護人同意進行治療。
如果情況緊急,或註冊醫生或牙醫確認MIP沒有或看似沒有監護人,則可以其最佳利益為前提,進行治療。
換了「最佳醫療利益」?
院舍最新的主動評估措施,是2021年政府推出「主動評估─接種」計劃的延伸。計劃推出時,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林正財曾表示,長者由醫生作評估,考慮其「最佳醫療利益」:「醫療一直係咁做,有手術都係咁,係行之有效」。
然而醫學界一直遵循的是「病人最佳利益」。
即指提供治療時,衡量病人可得到的利益與可遭遇到的傷害、痛苦及困擾:
醫療角度:
同時,病人意願是「病人最佳利益」重要的考慮因素,要考慮病人的信仰和價值觀,來平衡利益與負擔。如果病人無法表達自己,則參考家屬和照顧者的意見,以推定病人的最佳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