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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生死學堂】最後的房子
【生死學堂】最後的房子

病理科醫生陳雙煒

「最後的房子」是來自病理科醫生陳雙煒媽媽一句說話:「當時我當上了病理科醫生,媽媽以為我不是當醫生,因為只會對著死人,當我問媽媽到底知不知道殮房是怎樣,她說:『沒有大不了,也只是人於世上最後一間房子,每個人都會死,都會經歷這最後一間房子。』」

謝建泉:

在座有誰去過殮房認領遺體?去過公立醫院認領遺體?私家醫院呢?我從七十年代到二千年代都去過這些的殮房,以前醫院的殮房,我作為醫生進去也會打冷震,真的會影響胃口,所以我不知道你們的經驗是如何。

參加者:

我覺殮房顏色很恐怖,太光。

參加者:

九十年代的時候,我也有去過公家醫院,遺體是放在地上。

參加者:

我的家人離世是兩年前,馬上就打包,我非常不捨,但沒有辦法。醫院的人很麻木,不會顧及家屬的感受。

參加者:

我做兒童工作,在兒科醫院送過一些小朋友離開,醫院可能對兒童比較好,會給他們一間小房間渡過最後的日子,離世後也有空間和時間不會即時打包。如果兒科病房的處理可以在放在其他病房,家屬的感受會不一樣。

參加者:

我不知道原來在殮房可以去看家人,等了三十天後,發現他的衣服沒有更換,還插著喉管,好像三十天都沒有人理會過他。

謝建泉:

我不知道是哪一間醫院,但正常的做法一過身,護士就會拆除身上所有喉管,所有傷口一定會貼好膠布,還會問家屬會否希望一起清潔遺體,如果知道病人即將過身也會詢問家屬會否想帶病人的衣服來更換,護士更會教我如何讓死不瞑目的病人合上眼睛。你發生這件事是哪一間醫院?

參加者:

二十年前威爾斯醫院,那時候病床佔用率是150%, 但當知道我親人就快離開的時候,也留了一個很好靠邊的床位給他。

參加者:

我們護士很注重這些,以前年代會紮手紮腳,現在沒有了,還有如果家屬來見面,也一定會替先人梳頭,還有會用一些方法幫先人合上眼睛和嘴巴。以前說要塞住所有洞口,但現在也不會這樣做,會抽乾體液才處理。

謝建泉:

伊利沙伯醫院在二十幾年前第一次進行大改革,政府給了小小資助,醫院再找到一位佛教出家人出錢,讓殮房裝修得不像公立醫院一樣,十幾年前他們再做一次。

殮房是墳墓?

殮房的拉丁文本身解作「墳墓」,這是人對於殮房根深蒂固的形象,很負面。殮房其實分三個部分:大醫院會分家屬區、存放遺體區、解剖區,因為有不同的防感染措施系統和區分工作限制,例如解剖區高度防菌,空氣不會流到家屬區。

病理科醫生VS法醫

病理科醫生分很多種,我是出入殮房那種;而出入殮房也有兩種醫生,一種是解剖學醫生在公營醫院工作,一種是法醫在公眾殮房工作。公眾殮房會接收在醫院以外死亡的遺體,可能牽涉更嚴重的創傷、非治療的死亡,例如謀殺;當病人一進入醫院即時死亡,未經過登記,也會送到公眾殮房處理。

公營醫院的解剖學,通常有關醫療控訴或者死因不明確,我們作為解剖學病理科醫生,解剖槍傷等會不及法醫,也不會見到腐屍,相反因為針對疾病會學習較多病理,並且在解剖遺體外,還會處理手術切除後的器官,透過顯微鏡分析病變等等。

由病房到殮房

陳雙煒:

大家都知道殮房是存放遺體的地方,當病人離世,就離開了整個醫療系統,醫療服務就會從那一刻開始完結,這是我九十年代讀書時候的想法。殮房在近幾年很多改變,新建的醫院也很重視殮房。當初想改變發展的時候,適逢陳曉蕾出了《死在香港》這本書,很多啟示,在殮房發展上她出了一分力。

死亡不是從殮房門口那一刻開始,而是從病房一過身開始,整個過程也需要顧及到,否則的話親屬會對醫院的感覺不好,我經常覺得一個醫院如何處理殮房,就可看到善終服務的高度。

病人在醫院過身後會送到殮房,每一個遺體會分配到一個格數,然後由親屬領取遺體,這是最常見的做法。幾年前有澳洲專家來,當時我們還未重建殮房,他見到一百個櫃便嘩了一聲,他說澳洲醫院殮房不足十格,平均遺體只會逗留八小時,他們殮房的角色真的只有存放遺體。但香港不一樣,在香港一個遺體擺放於殮房的時間平均是二十日,一日未火化遺體,還有很多事情未完成,在這二十日內殮房的角色是什麼?有一些家人趕不切看最後一面,也可以到殮房要求瞻仰遺容;還有器官捐贈,例如眼角膜,還有大約十份一個案需要經過死因研究。

陳雙煒:

大部分大醫院都有一個小禮堂,進行簡單告別儀式,然後直接送去火葬場,這叫做「院出」服務,那就不需要經過殯儀館,大概二至二成半家人會採取對這個儀式,相信隨著家庭人數越來越少,這個服務的需求會增大。在香港超過九成人也死在醫院,除了一些送到醫院已經宣告死亡,會送到公眾殮房,大概八成會使用醫院殮房。

現在說解剖,一類是關於死因裁判庭個案,死者牽涉需要申報的二十種死亡個案,臨床醫生就必需要呈報,然後由病理科醫生決定是否需要解剖找出原因。另一種是研究的臨床解剖,醫生需要詢問家屬會否願意,家屬有權不簽署同意書。

曾經有一個病人在公廁裡暈倒,送到醫院,透過電腦素描是腦出血,正常情況下可直接出死亡證,但醫生看到情況有點特別,於是詢問家屬會否願意解剖,當打開頭蓋發現頭骨碎裂,不排除是被襲擊所致,馬上變為死因庭個案。後來警方調查沒有財物損失、身體亦沒有其他傷痕,但警方在廁所角落發現死者的一些頭髮,估計他是在洗手時跌了假牙,伸手去拾假牙時撞到。

又曾經有一單交通意外,一輛私家車與的士相撞,私家車和的士司機當場落了很簡單的口供,然後私家車司機昏迷,送院後身亡,醫生本身以為是一宗很簡單的交通意外,但經過解剖後,發現私家車司機其實是左腦中風,他的確很用力的踩腳掣,但腳沒有受到控制,解剖就這樣釐清了整個事件。

最難爭取資源

謝建泉:

坦白說,如果一間醫院要爭取資源,殮房的優先度是最低,還有,這個世界是鬥惡,很多新醫院試圖為每一間大病房都設一間獨立的病房在出面,讓垂死的病人使用,也爭吵不斷。

陳雙煒:

我們已經爭取改善,先人由病房到殮房,家屬多數會陪,如果這段路不作修飾,會很難受。新醫院已經不再叫殮房,爭取不要在地牢,例如加入自然光和綠色植物,可以舒緩病人的情緒,又可以安排卡讓病人家屬寫低心中的說話。之前這只是醫院處理遺體的地方,但我認為這應該與社會有聯繫,例如生死教育。

參加者:

我也想分享:當醫院交還我爸爸的遺體,我見到爸爸整條布都是血水,口也張開了,心很難受,其實醫院將遺體交給其他人這方面是否可以做得更加好呢。

陳雙煒:

二零一五年我們曾經問過家屬意見,家屬對遺體的狀況感覺滿意度最低分,但這要管理期望。遺體放了很多天後會變化,例如出水、皮膚腐化,家人看到很難受,可是這是自然退化,當肌肉有不同程度的繃緊或鬆弛,嘴會張開。

除非家屬來認領遺體時,由殯儀館的人帶衣服來更換,否則我們殮房的員工不會更換,我們也不會清潔遺體,當然在出遺體前我們需要整理儀容,如果是牽涉死因裁判庭的個案,有些喉管是致命的原因,護士也不會拆除,直至做完解剖為止。

現在的遺體如果超過三十天我們需要檢查,因為怕遺體會發霉,但就不會拉開清理整個身體。

員工受培訓

參加者:

我有一位朋友陪爸爸離開時,護士沒說什麼,朋友沒想到最後是送遺體去殮房時,那殮房職員一直陪伴和安慰她。今日所討論的都是硬件的改善,軟件例如職員會不會有一些想法?

陳雙煒:

這聽到很振奮,殮房的員工需要有這種心腸,我們也會安排一些訓練給職員,但有時候他們見到很多遺體會變得麻木,忘記要照顧生者。我們可以建構一個更好的環境,例如落地玻璃,有陽光的地方,讓他們的心情也不會太沉重,讓他們不要只看到死亡,也看到生者的需要,這是眼光轉移,我們也會在殮房設置了一些捐贈樹,用以鳴謝捐贈器官的死者,他們出入殮房會看到這些心機,讓他們的眼光不止在死亡,這樣會很容易忽略生者的需要,這是環境與心靈的結合,讓他們慢慢知道自己的角色。

參加者:

不同的醫院也有院牧和義工,但他們比較多出現在病房,或者殮房可以有一個輔導的人物,這種服務能否從病房延伸到殮房?

陳雙煒:

其實院牧也很活躍於殮房,很照顧親屬的需要,由病房跟他們到殮房。殮房有義工是好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