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向來獨立自信,又愛冒險:初小已自行乘火車去參加興趣班;初中獨自乘飛機去美國讀暑期班。她素來嚮往別國文化,尤其日本。中學階段已能熟練地操日語的聽、講、讀、寫。
她一直想去日本發展,奈何當時我一直患病,所以她一直留在我身體,直至她二十九歲那年,她要求參加旅遊工作簽證,去日本體驗生活一年。我實在沒有甚麼理由去阻止她。
自從她去了日本,我要面對一個人獨居的生活,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,我努力去安排自己有恆常規律的作息,並且非常努力去實行,在日間還可以,到了晚上,只剩下自己一個和四周冷冰冰的牆壁,難免有些寂寞。
多得現今的科技,我們仍可常常利用智能電話通訊,減輕了孤單的感覺。
日子一天一天過去,接近一年了,想女兒又可回到我身邊——豈料她竟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,並獲得了來年的工作簽證,當時我很矛盾,一方面想她回來,但另一方面又為她找到自己的路向而高興。
學習放手,真是一份很艱難的功課。但回頭想一想,如果女兒不只是工作,而是在日本結婚了,我能自私地要求她回來嗎?就算她在香港,她也有自己的生活,總不能永遠留在自己的身邊,真的是時候放手了,想清楚後,人也釋然了。
如今,女兒不經不覺已在外八年了。
囡囡,我真的很掛念妳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