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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留在家中可以分開三個階段:在家接受照顧、在家離世、在家出殯,每個階段會涉及不同的費用。
最後一程我想回家:費用有平有貴

病人留在家中可以分開三個階段:在家接受照顧、在家裡離世、在家出殯,每個階段會涉及不同的費用。

CASE 1:每日護理七千元

雷兆輝醫生曾經把爸爸的房間,變成醫院病房似的,照顧了兩年多。

2013年爸爸肺炎入醫院,就在農曆新年前說要回家。「我馬上在七天之內,把爸爸的房間變成一人病房的醫院。」雷兆輝在不同地方張羅了大量醫護用品,由維生指數監測儀、氧氣機、鼻胃喉、抽痰機……到棉花紗布,用的都是最妥善的。

「爸爸睡的是瑞典床,兩萬多元,這樣長時間都沒有長褥瘡。」他說這不是市面最貴的床,更貴的醫療床也有,只是按負擔能力的選擇:「在家照顧貴有貴做、平有平做。」一些志願機構可以借到醫療床,是一些家庭用完後捐出來的。

雷兆輝接著列出爸爸需要的二十一項照顧:最初每更請一位註冊護士、一位護理助手,後來爸爸體重漸漸增加,需要增加多一位護理助手,每天並且有物理治療師上門拍痰等照顧。單是人手方面的開支:一位註冊護士一更十二小時要二千五百元(每天兩更)、兩位護理助手每人每天八百元,再加物理治療師一天四百元,一天的照顧費便至少七千元。

「但只要爸爸願意,我就願意支持。」他說。爸爸起初每晚都會走出客廳和媽媽一起,2013年新年過去,2014年的新年也來臨,這年還和媽媽慶祝結婚六十六周年,直到2015年五月,爸爸身體惡化。「最後我也沒法讓他在家中離世,入醫院三日後離開。」雷兆輝有點欷歔:「我照顧了他八百八十九日。我不知道這是否爸爸最想要的?我做的是否幫到他?可是當爸爸安詳離開的那天,我也是安然的。」

爸爸離世時,接近一百歲。

CASE 2:媳婦無價照顧

黃零是錦田原居民,媽媽八十多歲,一輩子只進過一次醫院,就是在公立醫院確診患癌,馬上決定回家,這是2010年。

「新界原居民都是在家裡死、在家出殯,不是奇怪,是幸福!現在你習慣在醫院死,是你的習慣有問題,在家裡才是正常的。」黃零說三十年前爸爸有胃癌,也是不肯去醫院,怕去了醫院沒人探望,堅持要在家裡有人照顧,最後在家裡離世,所以家人都接受媽媽留在家裡。

醫院沒異議,可是也沒有派護士上門,媽媽主要由子女照顧,最初跟姐姐住,後來想和兒子一起,便搬到黃零家。「我們輪流照顧囉,我老婆最辛苦,『孝子賢孫』晚晚來。在家牽涉更多人際關係,在醫院好容易做『孝子賢孫』,買一些東西去探一陣就行了。」

媽媽最後昏迷了兩、三個星期,黃零也沒想過送醫院:「吃不到,送醫院也是吃不到,不會去到醫院就能吃吧!身體機能轉變,醫院都幫不到啦。」他家還有兩個小孩,大的才剛上小學,整天陪著嫲嫲。「死亡就是這樣,讓小朋友看得到,見得多就不會恐懼死亡。」他說自己小時看著爸爸在家裡走,又看過舅公在家走:「接觸得多就會知道死亡就是會痛、會昏迷。」

「那時我晚晚半夜去睇阿媽,阿媽罵:『我未死!』結果無睇那晚,阿媽就過身了。」黃零早上發現媽媽沒了呼吸,太太首先替媽媽抹身,他第一件事是打電話通知兄弟姐妹:「當然不是打999啦!把遺體運走點算!大家都等緊,都知道會死,第一件事一定要叫大佬家姐來,不然我會被人罵!要解決葬禮的問題,他們來到要鞠躬,還要吵一陣,那些要蓋甚麼……好煩好多事。家族禮儀一定要遵守。」

大約早上六時發現媽媽沒有呼吸,十時全家到齊,然後才報警。「忙完家事,才會應酬警察,警察都沒說甚麼,守新界的都會知道,只是看一看有沒有傷口,確定不是凶案,阿媽有病歷證明有末期癌症,『預咗』在家過身啦。」

仵工用黑箱車送去殮房,法醫科醫生提過要解剖,黃零的姐姐馬上出示媽媽的病歷,順利豁免,很快送去殯儀館辦喪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