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Raymond
人哋做BB嗰時開始踩單車,我就臨老先學人踩單車。
後生時喜歡開車,因為貪佢自由自在,鍾意去邊就去邊!後來因工作關係,開始在歐洲踩單車代步。這才發現單車比開車自由得多!單車多數泊到門口,在城市開車就要搵位泊車,隨時泊完車之後要行十分鐘路。這時覺得開車是一種負累!
開始了單車代步的日子之後,就喜歡上踩完車成身大汗,沖個靚涼的感覺!於是開始了向體力上難度的挑戰。能力越高,自由度越大。由爬升一百米便高興了半天,到單車上武嶺(台灣超逾一萬呎高的公路)。再到在香港爬15%大長斜坡。之後就覺得天下之大,也再沒有單車不能到的地方了!
騎單車是旅遊最好的交通工具!用腳行,一天去不了甚麼地方。開車或坐車,就走馬看花。速度太快了。看到美景不能停下來欣賞,而且得一秒半秒時間,便只剩下模糊的記憶。騎車就快極有限,收一收腳,便享受更多美景,更可乘機停下來飲水和拍照。
有了騎單車這興趣,便不用再找其他運動來強健身體。單車外遊,上山下水,隨便一騎便是一兩小時以上,消耗上千卡路里。跟著便可安心享用美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