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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醫院能否為同性伴侶作醫療決定?萬一失去精神行為能力,如何預先授權伴侶使用財產照顧?律師解釋如何利用持久授權書和遺囑解決以上問題。
同志老伴 一紙平安

在醫院能否為同性伴侶作醫療決定?萬一失去精神行為能力,如何預先授權伴侶使用財產照顧?遺產寫法和異性伴侶有分別嗎?

同志伴侶到白頭前,需要趁早預備。

雖然香港婚姻條例不承認同性婚姻關係,執業律師陳玉峰指同志仍能跟伴侶安排財產和醫療事務:「沒有同志婚姻,但仍有法律上可行的工具可達到同樣效果。有些事可以做,繞過對同志不友善的婚姻法。」

代做醫療決定 MAKE DECISIONS

根據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,醫生要以病人最佳利益施行醫療程序,要考慮病人的醫療意願,除非病人失去精神行為能力,才會問家屬是否知道病人的想法,家屬是轉告病人的意願,而不是代為作決定。

同志伴侶熟知對方的意願,同樣可以讓醫生參考,然而醫生不一定會聽,更遑論讓同志伴侶代為作決定。陳玉峰說當病人失去精神行為能力,醫生會先問家人,再諮詢監護人:「就同志而言,除非伴侶申請成為監護人,否則醫生不會理會。」

在香港,同性伴侶亦有權申請監護令,代病人處理醫療開支。「精神健康條例裡,親屬定義很廣泛,除了配偶和家人,任何與或曾經與該人同住的人都計的。所以同志伴侶同住,已經是親屬,地位不是特別低,最終一樣是由監護委員會批核。」陳玉峰強調問題是多於一名親屬想成為監護人,就有可能出現爭議。監護委員會成員如何看待同性關係,可能亦有影響。

陳玉峰鼓勵同志朋友盡早簽訂預設醫療指示,意外發生時可供參考。雖然在香港預設醫療指示是根據普通法生效,仍然可以讓醫生參考知道病人意願:「這是一種溝通,病人不能表達時,至少可以讓家人知道意願,有安慰和指引作用。」

監護人的權力

1 代表當事人同意接受治療(只限於當事人無精神能力理解該治療的性質及效果)。
2 代當事人持有、收取或支付每月款項,照顧當事人的個人需要,並替當事人處理限量的金錢,上限為每月一萬七千元。
(監護人須為當事人的每月收入開立戶口,並備存簡單收支紀錄,列明代當事人支付的各項開支。監護人與當事人的金錢須分別存放。)
3 規定當事人居住指明的地方。
4 將當事人送往或安排送往指明的地方。
5 規定當事人於指定時間,為治療、特別治療、職業、教育或訓練,到指明的地方。
6 讓任何註冊醫生、認可社工或指明的其他人士接觸當事人。

動用資產照顧

走好最後一程,有所謂「平安三寶」:預設醫護計劃、遺囑、持久授權書。

陳玉峰強調同性伴侶應及早訂立持久授權書,其中一位失去精神行為能力時,另一位就能授權動用財產照顧:「當婚姻法不承認同性伴侶的關係,更加要趁清醒時授權,否則即使你想身邊的人幫忙也不行。」她說:「又不是沒錢,只是錢不能拿出來,很麻煩。」

持久授權書可以授權任何可信的人,指定授權的範圍,包括賣樓、租樓、賣股票套現、處理開支等。陳玉峰說:「權力很大,所以持久授權書唯一有的嚴格要求是除了自己簽名以外,授權人也要簽,要他同意,要有律師和醫生看著你簽署,證明當時清醒,不是被逼。」她說立法會議員有很多是律師,可以預約免費義務諮詢。

幫伴侶處理後事

伴侶離世後,同志一樣可以處理身後事。陳玉峰指:「後事有兩部份,眼前立即見到的手續,例如取死亡證;之後的後事就是財產如何安排。」認領遺體、登記死亡,法例都沒有要求「家人」身份,現況也有不少由殯儀從業員代辦。而安排財產就涉及遺囑,這是同性伴侶生前能夠預備的。

如果沒有遺囑,財產會根據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按直系親屬次序分配,陳玉峰說:「你不寫,就按血緣派,政府幫你決定了。你可以看看是否喜歡。」如果想把遺產留給伴侶,而不是父母和兄弟姐妹,甚至兄弟姐妹的子女,就要預立遺囑。

物業、現金、股票等財產,包括海外資產,都能全部留給伴侶。「有些人用遺囑捐錢給慈善團體,沒理由不能給自己的同志男友、女友,所以這是一個很好的工具,將自己的錢給重要的人。」平安紙可以自己寫,找兩位沒份領遺產的人簽名就可以,陳玉峰說律師樓收取一千元已能做到,到議員辦事處辦更不用付錢。

陳玉峰相信透過遺囑和持久授權書這兩份有法律效力的文件,可以避免香港不承認同志婚姻的部份問題:「我這樣說不是說婚姻法不用改,正式承認關係有另一層意義。只是技術上,並非一定要結婚才可以將錢留給伴侶。」

持久授權書

STEP 1  選定委任人
一份持久授權書,最多可以有四位委任人,不一定是子女,也可以是朋友、兄弟姐妹,甚至信託機構。
STEP 2  草擬持久授權書
持久授權書有官方格式,但法例提供的只是一個「可調動財務的上限」,訂立人可以按個人意願修改,例如打算把租金收入用作支付院舍開支等。透過加設各種限制,保障訂立者。
STEP 3  醫生見證
訂立者需要先由醫生確認,在精神上擁有行為能力,再與醫生一同在確認書上簽署。所有註冊醫生均可簽署。
STEP 4  律師見證
在醫生簽署後的最多二十八日內,訂立者需要由香港的執業律師確認精神上行為能力,並作為見證人,在確認書上簽署。而委任人亦需要在委任書上簽署。

最好醫生和律師在同一天簽署,否則病情隨後惡化,一些訂立者過了醫生一關,但律師認為他已變得沒有精神行為能力而拒簽。
STEP 5  登記
持久授權書要在高等法院登記才會生效,一些訂立人會選擇暫時不登記,方便改變主意後修改;一些會馬上註冊,以免意外發生時來不及。
STEP 6  收到確認信
司法機構處理登記後,會發出確認信。
STEP 7  行使持久授權書
在確認登記後,持久授權書便生效。當訂立者失去精神行為能力時,委任人可執行相關的財務安排。若多於一位委任人,也可以在訂立時指明必須「共同行事」,或是可以「共同和個別行事」,當某一位委任人無法執行,也可確保有其他人能執行。

資料來源:《香港認知障礙症資源地圖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