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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一年,社署向安老院舍共發出119次警告,逾一半涉及護理期間沒保障長者私隱及尊嚴,或是違反約束指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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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兩年,因違規而被社署定罪的安老院個案共45宗,涉及多間重複違規的院舍,主因是人手不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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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六年,沒有安老院因違規而被社署撤牌,僅有大埔劍橋護老院於2015年不獲續牌
很多院舍都安裝了CCTV,有機會攝下懷疑虐老的情況,但院舍未必會容許照顧者查看。除了直接向監察單位投訴,要求調查及跟進外,照顧者也可以考慮其他途徑。
律師沈運華列出三項建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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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警
政府計劃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《安老院條例》建議,要求院舍:
如違反上述規定,社署可發出書面糾正指示,如不遵從即屬違法。
然而,相關罰則並沒提升,僅罰款數千至數萬元。
約束算是虐待嗎?
83歲的梁婆婆是認知障礙症人士,入住院舍後長期穿上約束衣,某天職員發現她的額頭有瘀傷,立即通知其兒子。兒子發現媽媽的手也有瘀傷,決定報警。
社區老人評估服務(CGAS)的醫生為婆婆檢查後,並沒發現骨折。CGAS醫療顧問護師查看閉路電視,也沒見到有人打她,但發現她喜歡下床,有時會大吵大鬧、甚至到處大便。院舍職員表示,兒子因擔心媽媽會跌倒,同意使用約束物。
顧問護師及醫生於是推測,婆婆可能掙扎時撞到床欄受傷。接著與護士、職業治療師、院舍職員及社工開會討論,結論是:這不算是虐待或疏忽照顧,因為院舍做法合乎守則,發現長者受傷後立即通知家人。兒子懷疑院舍失責,醫生表示意外有時不能避免,叫他多抽時間陪伴。
婆婆出院後CGAS團隊繼續跟進,由護士指導院舍職員,確保其安全。
香港理工大學於2017年發布的研究顯示,2005到2015年期間,在逾2,800個院舍長者個案中,遭受身體約束的比例由57.9%增至75.7%。
不少院舍以保障長者安全、防止遊走、作為身體支撐等,作為約束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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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最少每隔兩小時覆核長者的情況,適當時解除約束,並紀錄及簽名作實
梁婆婆的個案中,家屬及院舍之間因誤會、溝通及信任不足,引發虐老疑雲。CGAS的介入有助調查真相、化解矛盾,並防止長者再受傷。
但有一些情況,院舍並沒跟從約束指引,並對長者的傷勢視而不見。有照顧者曾經歷過,院舍職員未經她同意便將媽媽「五花大綁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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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ita每天都會去老人院餵認知障礙症媽媽吃飯。有天因事遲到15分鐘,發現平時要用很長時間用餐的媽媽,竟然已吃完了飯,並且手腳被綁在床欄。Anita立即查究原因,職員表示媽媽「玩(尿)片」,只好綁起。
但「玩片」為何要綁雙腳?她不敢進一步追問,擔心職員會對媽媽更差。
香港大學法律系客席教授陳文敏在「腦退化 零約束」論壇及研討會上指出,《基本法》及《香港人權法案》保障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。院友不聽話並非約束的理由,而阻止長者離開一個位置,便是一種約束行為:「院舍好多長者都坐『板凳』,唔只食飯阻止長者離開。我眼見六十人當中,有二十人都係咁坐著。其實唔係冇人手,都有四、五個職員。」
陳文敏指,約束衣的設計並不周全,若長者嘗試掙脫,可能被勒住。目前法律對約束的規管不算強,主要授權醫管局及社署各自遵循指引和守則,決定何時可以約束。但隨著社會進步,難保以後約束不會有民事和刑事責任。
不想老人被綁
擔心家中老人送去院舍後會長時間被綁著,怎麼辦?有照顧者在面書「照顧者大大聲群組」求教,引起迴響,其他人紛紛分享經歷。
照顧者A:「視乎不同院舍的安排及長者情況,不一定長時間綁。初入住時,被綁時間較多,適應後會減少。」
照顧者B:「就算老人家行到,院舍都會叫家屬簽字容許被綁。日頭一定綁著坐或瞓,夜晚綁床穿尿片,不准去廁所。要求綁鬆一些?睇人睇心情啦!」
照顧者C:「職員為求方便,可能24小時綁著長者。這是現實,老細只看錢,良心難找。」
照顧者D:「綁得緊不緊,要視乎職員心地。家人曾被剪短約束手套帶,雙手完全不能活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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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長者入院舍前,先向院長了解約束程序及溝通,要求每次約束前透過電話或WhatsApp知會家人,最好定期將約束記錄表拍下傳送給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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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人盡量抽時間去院舍陪伴及照顧,「待遇會好啲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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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長者坐到,可要求職員讓他起床後坐高背椅,食完早午飯,送上床休息;下午茶時間,再扶老人家上椅休息,坐到晚飯後回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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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必須在床上約束,可要求職員不要將繩收得太短,讓長者有少許活動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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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留意檯板是否夠貼或綁得鬆,否則長者可能滑落地